海南省文物保护条例第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革命文物的保护利用,加强琼崖革命斗争等方面的文物、遗址及其承载的革命历史和革命文化的研究,发挥革命文物在见证革命历史、传承革命精神、弘扬革命文化中的重要作用。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