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第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应当加强沟通协作,遇有重要问题和重要情况的,应当共同研究和协商;必要时,可以进行联合审查。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发现规范性文件存在涉及其他机关备案审查职责范围的共性问题的,可以与其他备案审查机关开展联合调研或者联合审查,共同研究提出审查意见和建议。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9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