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鼓励开发生物医学新技术产业相关保险产品,简化理赔方式,推进商业保险直接结算。

鼓励通过购买商业保险,承担受试者、患者因发生与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和转化应用项目相关的健康损害或者死亡所需的治疗费用及相应的经济补偿。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