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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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境环境安全准入管理若干规定

第九条

有效

禁止携带、运输、寄递法律法规禁止进境的物品进境。海关可以对进境人员携带、运输、寄递的物品进行检查,发现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风险的,海关依法启动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机制。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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