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州、县(市)人民政府在新区建设、旧城改造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时,应当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因地制宜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提高雨水资源利用率。

地方法规 ·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