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文明行为宣传教育,普及文明行为规范,引导全社会增强文明行为意识。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公共媒体应当积极宣传社会文明行为,弘扬先进模范事迹,刊播公益广告,监督和谴责不文明行为,营造全社会鼓励和促进文明行为的良好氛围。地方法规 · 商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