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及其他企业事业单位根据本行业、本单位的特点,依法制定文明行为公约、守则。

鼓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定程序将文明行为规范纳入居民公约、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地方法规 · 商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