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民用建筑节能与绿色发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省行政区域内民用建筑的节能与绿色发展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