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黄山传统名茶种植者应当科学合理使用农药、肥料,在茶树种植过程中禁止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含除草剂、生长调节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药(含除草剂、生长调节剂)、肥料等农业投入品。支持推广生物、物理和其他综合性病虫草害防控技术。

地方法规 · 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