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第四条有效城市管理部门是餐厨垃圾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餐厨垃圾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查处以餐厨垃圾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生态环境部门负责餐厨垃圾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检测与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公安、商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餐厨垃圾管理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铜陵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2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