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有效市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联单制度。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企业应当执行联单制度并建立台账,真实、完整记录餐厨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内容。台账资料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地方法规 · 铜陵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2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