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应当遵循党委领导、政府推进、社会共建、全民参与、倡导为主、奖惩并举的原则,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长效机制。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