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鼓励公民参加应急救护、逃生避险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鼓励具备急救技能的公民,对需要急救的人员实施紧急现场救护。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