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质量创新发展条例第二十七条有效市、区政府应当建立质量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和激励机制,将符合条件的质量人才纳入人才扶持政策范围。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