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质量创新发展条例第二十六条有效教育部门应当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将质量教育融入教育实践课程,鼓励建设质量教育科普基地,支持大中专院校完善质量相关学科和专业课程设置,开展质量教学和技能培训。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