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三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第三十九条有效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压低报价、增加工作量、缩短工期等不合理要求,并以此作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条件。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