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前项目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应当落实,招标所要求的相应文件、图纸和技术资料已完成审批,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