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本市将义务教育事业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28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