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三条有效在城市国有土地上建设道路防护绿地和居住区以外的公园绿地,建设用地由市、县(市)、上街区人民政府采取划拨方式供应。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6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