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住房租赁管理条例/第四章 服务与监督第二十七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将租赁住房纳入住房发展规划,合理确定租赁住房供给规模、优化空间布局。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通过支持新增或者利用已有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鼓励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租赁住房、将非居住存量房屋按照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以及将闲置住房出租等方式,有序增加租赁住房供给。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