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住房租赁管理条例/第三章 住房租赁经营第二十三条有效互联网信息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信息发布者提供虚假材料、发布虚假信息的,应当及时采取删除、屏蔽相关信息等必要措施;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承担责任。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两年内因违法发布房源信息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或者在停业整顿期间的,互联网信息平台经营者应当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发布相关信息。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