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第八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等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的研发和应用。鼓励和支持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的推广应用。地方法规 · 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