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第六章 促进高质量发展第五十五条有效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开展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