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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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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第四章 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第三十三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黄河流域地下水超采区范围,编制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方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依法报送备案。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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