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第四章 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第三十三条有效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黄河流域地下水超采区范围,编制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方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依法报送备案。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