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管控第十七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生态环境功能定位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编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依法报送备案后实施。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编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报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应当提出管控污染物排放、防控环境风险、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等要求。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