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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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管控

第十五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应当编制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依法报送备案后发布实施;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编制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报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布实施。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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