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古荔枝树的养护、保护、管理和利用等活动。

本条例所称古荔枝树,是指树龄在一百年以上的荔枝树木。所称古荔枝树群,是指一定区域范围内十株以上相对集中生长、形成特定生境的古荔枝树群体。

地方法规 ·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