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章 森林火灾的预防第十九条有效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森林火险区划等级标准,以县为单位划定本行政区域的森林火险区划等级;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森林火险区划等级标准,以乡镇、街道办事处为单位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森林火险区划等级。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