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学校周围两百米范围内禁止开设网吧、电子游戏室、歌舞厅等娱乐场所; 禁止流动摊贩在学校门口经营;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