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第五章 技防系统第十八条有效建设单位或者总承包单位不得将技防系统工程发包给不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设计、施工、维修。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