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绿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每个公民都应依法履行植树的义务,爱护树竹花草,珍惜和保护绿化成果,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权制止、检举和控告。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