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绿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每年春、秋两季为全省开展绿化活动的季节,各地应当根据当地的自然气候条件适时开展绿化活动。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