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绿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本条例所称绿化,是指对一切宜林、宜竹、宜草、宜花的地段以及沙化土地因地制宜地种植树竹花草等,保护和扩大土地的绿色植被。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