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管理第七条已修改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应当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等进行编制,集约节约做好沿线土地、空间等统筹利用,并与民航、铁路、公路、城市道路和城市其他专项规划相衔接。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包括线网规划、建设规划、沿线和场站周边综合开发规划。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0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