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城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有效对小型停车设施项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停车设施项目实行备案制,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法规 · 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