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绿化造林条例第十三条有效每年六月为植树月。各地、州、市可以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提前或者推迟植树月时间。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9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