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安全第十五条有效燃气经营者应当对燃气场站、设施、安全警示标志标识等定期巡检,按照标准配备消防、视频监控设施,及时维护、更换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和标志标识。地方法规 · 遵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