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快递业促进条例/第四章 快递安全第三十条有效邮政管理机构、公安、国家安全、烟草等部门应当相互配合,建立寄递安全监督信息共享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和检查,维护寄递渠道安全。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