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 市容管理第十五条有效临街建筑工地、待建用地、闲置用地或者店面装修应当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围墙、围挡。地方法规 · 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0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