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海绵城市建设管理遵循生态为本、自然循环,规划引领、统筹推进,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地方法规 · 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