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完善备案审查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证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障宪法法律实施,保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法律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27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