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条例/第三章 集聚与融合第二十四条有效支持数字技术与电子商务深度融合,利用数字技术促进电子商务产业改造升级,推进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电子商务产业中的集成创新和融合应用。地方法规 · 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