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网信、公安、数据管理等部门应当加强对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的技术保障,引导电子商务经营者建立健全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保障网络和数据安全。

地方法规 · 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