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时,应当根据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老年人口分布和老年人的特点,统筹考虑下列适合老年人的文化、体育和娱乐休闲设施建设:
(一)市、县(市、区)应当至少建设一所老年大学;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应当建设老年学校、老年大学分校,或者设立老年人学习室、老年人学习点。
(二)综合利用社区空置房、公园、体育场馆、商场等场所设施改建、扩建老年人文化、体育、娱乐休闲活动场所。
(三)在公园、社区广场、体育场馆等场所按照规定合理设置老年人座席、休息区、老年人应急救援设施器材以及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设施。
(四)公共图书馆开设老年阅览区域,公共图书馆和城市书房提供方便老年人使用的阅读设备、触屏系统等。
(五)其他满足老年人文化、体育、娱乐休闲需求的设施。
地方法规 ·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