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五十二条有效市、州和县级人民政府可以认定本级传统村落,其保护和发展参照本条例执行。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