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五十一条有效本条例所称传统建筑,包括不可移动文物中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历史文化名村中的历史建筑和其他具有一定建成历史,能够反映特定时期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