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平安建设条例/第五章 共建共治第四十六条有效业主委员会应当协助社区居民委员会,共同推进平安小区建设,化解邻里矛盾纠纷,维护社区治安秩序和业主合法权益。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和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和有关单位做好社区治理、治安巡查、矛盾纠纷化解、公益宣传等平安建设工作。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