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平安建设条例/第四章 重点治理第二十五条有效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统一指挥、高效协同的重大安保指挥体系,优化环京、环省、省内安保工作整体布局,做好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要时段安全保卫、维护稳定工作。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