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河道管理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实行河道采砂规划、许可制度。河道采砂应当依法取得采砂许可。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在作出采砂许可前,应征询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的意见。黄河流域管理机构和市、县(区)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禁采区,规定禁采期,并向社会公布。禁止在河道禁采区和禁采期从事河道采砂活动。地方法规 · 固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