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第四章 处理/第二节 结果反馈第四十一条有效对移送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审查的,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应当及时将存在问题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结果反馈制定机关和移送机关。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